自*法队伍教育整顿进入查纠整改环节以来,察雅县公安局严格按照全国、全区、全市*法队伍教育整顿办和市公安局*委的安排部署,对标对表,紧贴实际,不折不扣推动查纠整改环节各项工作贯彻落实。为进一步营造公安机关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浓厚氛围,让“三个规定”入脑入心、落地落实,察雅县公安局主动作为,不断创新方式方法,主动与中国移动公司合作制作了察雅县公安局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温馨提示视频彩铃。只要拨打察雅县公安局民(辅)警移动电话,就能收看视频彩铃。
察雅公安倡议:
各级领导干部自觉做到:一、不得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或授意、纵容身边人请托说情;二、不得要求办案人员或单位负责人私下会见案件关系人;三、不得通过各种形式,超越职权对案件处理提出倾向性意见或具体要求;四、不得以其他方式违法干预司法活动、妨碍司法公正。广大*法干警坚决做到:一、不得违规过问和干预他人办理的案件;二、不得违规转递涉案材料或打听案情;三、不以任何方式为案件说情打招呼;四、对干预、说情或打探案情予以拒绝;五、全面、如实记录过问案件情况,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六、不得泄露办案工作秘密或者其他依法依规不得泄露的工作情况;七、不得为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辩护人,不得为律师、中介组织介绍案件,不得要求、建议或者暗示当事人更换符合代理条件的律师;八、不得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进行不正当接触交往或接受其请客送礼等利益;九、不得向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借款,租借房屋,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十、不得在委托评估、拍卖活动中徇私舞弊,与相关中介组织和人员恶意串通、弄虚作假、违规操作。广大群众请做到:
一、自觉遵守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不要请托领导干部、*法工作人员过问案件、打听案情、干预司法;
二、在涉及个人司法案件或执法司法行为时,请依照法律程序办理,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三个规定”是公正廉洁司法的有力制度保障。恪守法律、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不徇私情是我们的责任和义务。让我们共同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生态,为平安察雅、法治察雅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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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审核
巴桑扎西
副审核
李兴虎
稿件来源
局办公室
编辑
陆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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