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察雅县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了阿某与益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执行法官的耐心劝说调解下,这对昔日好友最终握手言和,达成了和解协议。年2月17日,阿某以房产证为抵押由向益某借款元,并立据约定利息。在多次向阿某催要这笔借款未果后,益某将阿某诉讼至察雅县法院。最终,法院依法判决阿某五日内偿还王某借款元。判决生效后,阿某在规定的时间内只履行了本金元,其余利息元还未履行,特此益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曾多次电话联系阿某,并督促其抓紧时间偿还益某的借款,可是阿某却以外债太多、正在想办法为由,拒绝了执行法官的好心相劝。面对规避执行的阿某,执行法官依法冻结了阿某所有的银行卡,并将其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里。5月19日,阿某与益某一同来到法院找到了执行法官。原来,阿某在被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后无法乘坐飞机,并且银行卡内的钱也取不出来,阿某这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决定同益某一起到法院将事情解决。最终,在执行法官的调解下,双方握手言和达成了可行性还款协议,阿某于6月25日偿还借款利息元,于年7月25日前偿还借款元,并负担案件执行费元,共计元,益某也同意暂时解除对阿某的所有强制执行措施。
来源:察雅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