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全区广大基层*组织对标先进见贤思齐、担当作为创新奋进,推动全区基层*建工作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在7地市委组织部和5个自治区行业系统*工委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建议,逐级集体研究推荐的基础上,经自治区*委组织部审核,拟命名一批全区基层*建示范点。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命名的全区基层*建示范点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6月17日至6月23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自治区*委组织部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问题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并告知或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电话,以便调查核实和反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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