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脱贫攻坚指挥部关于
年19个县(区)退出贫困县(区)的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16号)和《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西藏自治区人民*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贫困村(居)退出与贫困县(区)摘帽考核办法〉的通知》(藏*办发〔〕33号)有关规定,西藏自治区年计划脱贫摘帽的19个县(区)在完成县(区)申请、地市初审、自治区实地考核评估和公示后,经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符合贫困县退出条件。年12月9日,经自治区人民*府研究,批准日喀则市谢通门县、江孜县、萨迦县、萨嘎县、拉孜县、南木林县,昌都市八宿县、左贡县、芒康县、贡觉县、察雅县,那曲市色尼区、巴青县、尼玛县、双湖县、申扎县,阿里地区措勤县、改则县、革吉县共19个县(区)退出贫困县(区)。
特此公告。
西藏自治区脱贫攻坚指挥部
年12月23日
此处应有热烈掌声这标志着阿里地区所有县全部脱贫摘帽为与全区、全国一道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下了坚实基础!年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以来,阿里地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和治边稳藏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五个一批”“六个精准”要求,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重大*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着力在精准施策上出实招,在精准推进上下实功,在精准落地上见实效。
通过全地区各族干部群众奋力拼搏年12月
噶尔县脱贫摘帽年12月
日土县、札达县、普兰县脱贫摘帽年12月
措勤县、改则县、革吉县
脱贫摘帽阿里地区所有县全部脱贫摘帽!
来源:西藏日报
编辑:杨影
终审:金阿次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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