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
年公开招聘编制外护理人员公告
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经医院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护理人员15名。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编制外护理人员15名。
二、相关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符合卫生技术人员上岗健康标准,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工作。
(二)资格条件
1.具有国家教育部批准颁发的全日制护理专业或助产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2.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年6月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女性身高cm及以上,男性身高cm及以上。
(三)加分条件
(1)在二医院工作2年及以上者加2分;
(2)男护士、助产士和规培合格者各加5分。
以上条件可累计加分,且仅纳入笔试成绩中。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医院纪律曾被开除或解聘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纪、*纪处分的;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6.有涉*行为的;
7.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人员;
8.其他不适宜报考本次招聘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
年6月17日-18日(8:30-11:30,13:00-16:30)。需提交近7日内(含报名当天)的新冠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单。
3.报名地点
医院门诊楼七楼人事科(联系-)。
4.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根据招聘条件,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护士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近期免冠彩色小二寸红底证件照2张;
(3)已注册护士执业证书者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4)符合加分条件者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的材料负责,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者有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准考证领取
年6月21日(13:00-16:30)在医院门诊楼七楼护理部。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笔试成绩前30名进入面试;进入面试后,笔试成绩清零,面试成绩前15名进入体检。
1.笔试
年6月22日14:30-16:00进行笔试,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满分分,试题以大专护理学基础知识为主。
2.面试
年6月23日9:00在医院门诊楼六楼会议室面试,未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缺额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官由招聘领导小组临时抽签组成,面试成绩满分分,考官现场打分并将得分立即书面递交考生。
(四)体检
1.体检时间:年6月24日8:30。
2.体检地点:医院体检科(门诊大楼二楼)。
3.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外,增加心脏彩超检查。特殊岗位增加特殊体检项目,医院承担。
体检不合格,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申请复检,以复检结论为准;未按规定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未按规定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缺额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再组织体检。
(五)录用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医院将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4.有关待遇
(一)经济待遇
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后,享受工资及相关待遇,医院*策执行。
(二)职业发展
医院同类人员职业发展机会,包括进修学习、业务培训等。
五、注意事项
相关公告将在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