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78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落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皖人社秘[]73号)规定和要求,现将医院、中医院、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全椒县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选调(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全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椒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组织实施,全椒县纪检监察机关实施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计划
医院、中医院、镇卫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名,其中:医院员额池(社会化用人)计划59名,医院计划58名(其中:使用事业编制18名、劳动合同制管理40名),镇卫生院计划25名(其中:2名为医院实施“县招乡用”人员,2名为医院实施“县招乡用”人员)。具体岗位详见附件:《医院、中医院、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岗位计划表》中专业要求按照教育部下发的专业目录执行。其中:025-026、032-033岗位医院实施“县招乡用”,前5年落实所在基层卫生院编制、岗位及工资待遇。服务满5年后,根据本人意愿,经考核合格,医院工作,医院社会化用人管理,实施同岗同酬待遇。自愿留在基层卫生院工作的,继续享受所在基层单位岗位编制内人员相关*策待遇。
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6月1日起同时在全椒县人民*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