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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族地区行*区划简说中国五千年的文明史,是中国各民族的共同历史,中国各民族的历史又总是在中国民族统一体中按其规律发展变化,其中,藏民族的历史发展便是如此。中国境内的藏族分布在广袤的青藏高原上,现今藏族居住区划分为西藏自治区以及青海、四川、甘肃、云南四省的十个藏族自治州和两个藏族自治县(即青海省的海北藏族自治州、海南藏族自治州、*南藏族自治州、果洛藏族自治州、玉树藏族自治州、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四川省的甘孜藏族自治州、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木里藏族自治县;甘肃省的甘南藏族自治州、天祝藏族自治县;云南省的迪庆藏族自治州)。这一行*区划是在长期历史发展中形成的,有其地理、经济、*治等多方面的原因,更主要的是因为元代以来中国历代中央*府对藏族地区实施统一行*管理的结果。一、元代以前青藏高原的藏族居住区青藏高原有着悠久的人类文明史。据已有的考古资料证实,四千多年以前就有人类在青藏高原的森林、河谷、草原地带活动。同时,人类学、考古学、社会学的综合研究表明,早在旧石器时代,祖国*河、长江两大流域的古代文明、及其以北的草原游牧文化,以及东南亚热带河谷农业文化,都曾从不同的方向汇集于青藏高原之上,使青藏高原原始文化呈现出一种甚为复杂的多重性特征。在数千年中,有许多古代民族和部落繁衍生息在青藏高原上,他们之间的迁徒和交融多次发生。与此同时,古代民族和部落移出和进入青藏高原的事实也屡见记载。从夏商时代开始,有许多分布在青藏高原东部和北部被称为“西羌”的部落群从青藏高原向东、向南发展,一部分逐渐融入汉族之中,一部分在四川、云南发展为现今的羌、纳西、普米等兄弟民族的先民。从秦汉时代开始,汉族进入青藏高原的东北部及东南部,屯田耕牧,驻兵戍守,并设置了一些郡县行*机构。例如,西汉在元鼎六年(公元前年)在四川西部设牂柯、越巂、沈黎、汶山等郡;在湟水流域设“护羌校尉”;元始四年(公元4年),在青海湖边设立西海郡,下辖五个县。同时还有北方草原民族,如匈奴、小月氏、鲜卑等进入青藏高原,在青藏高原东北部建立过南凉、吐谷浑等*权。到公元6世纪末7世纪初,青藏高原上分布着许多大小部落,其中主要有:1.羊同,在今西藏自治区西部和北部;.苏毗,在羊同以东,今西藏自治区北部那曲地区、东部昌都地区到青海省南部玉树藏族自治州一带;3.多弥,在苏毗东部金沙江上游;4.*项,在今甘肃省、青海省南部和四川省西北部;5.西山八国,即东女国等,在今四川省西部茂汶、雅安一带;6.雅隆,在今西藏自治区山南地区;7.吐谷浑,为鲜卑族联合西羌部落建立的*权,在今青海省北部到*维吾尔自治区南部。与此同时,中原地区于公元年建立了强大的唐朝,并在唐太宗李世民的积极战略指引下,着手解决全国的民族关系问题。当时,唐朝曾发兵进攻吐谷浑*权,进入青藏高原,使分散的*项、吐谷浑、西山八国、大羊同等部落都与唐朝发生关系,他们遣使入朝,表示归向。唐朝由此在湟水流域设置鄯州、廓州,并对青藏高原东部归附的各个部落首领封授官职,在该地区设置了数十个羁縻州。同时,在西藏山南的雅隆部落强大起来,先后兼并了羊同、苏毗等部落,并向东向北发展,建立吐蕃王朝。贞观四年(公元年),唐朝一举成功地解决了北突厥问题,随之出现了一个全国性民族关系大融洽的趋势,即唐太宗所说:“中国既安,四夷自服”。在这一历史潮流的推动下,在青藏高原刚刚建立起来的吐蕃王朝也积极地同唐朝建立关系。 据历史记载,从贞观八年(公元年)到贞观十五年(公元年),吐蕃赞普松赞干布曾前后五次遣使入贡,并请婚。贞观十五年(公元年),唐太宗许以文成公主,并封吐蕃使臣禄东赞为右卫大将*,这是第一个受中央*权封职的吐蕃人士。唐朝嫁文成公主以后又嫁金城公主到吐蕃,吐蕃遂与唐朝结成了后来吐蕃历代赞普所确认的“甥舅之国”的和亲关系。贞观二十三年(公元年)唐太宗逝世,松赞干布献金银珠宝十五种,请置太宗灵前以致哀,唐高宗嘉之,授松赞干布为驸马都尉、西海郡王、賨王等。唐蕃之间的这种友好关系持续了二百多年,据初步统计,自公元年至84年的二百零九年间,仅双方使者来往次数,吐蕃使者至长安者一百次,唐使至吐蕃者五十二次,平均一年零四个月,唐蕃之间就有使臣往来一次。正如《全唐文》所说:唐蕃“金玉绮绣,问遗往来,道路相望,欢好不绝”。此外,自公元年至8年的一百多年间,唐蕃举行“和盟”或“会盟”达八次之多。盟文中屡次重申唐与吐蕃赞普“代为婚姻,固结邻好,安危同体,甥舅之国,将二百年”(见《旧唐书·吐蕃传》)。历经一千二百多年至今仍然屹立在拉萨大昭寺门前的“唐蕃会盟碑”就是汉藏两族兄弟亲谊友好的最有力的历史见证。唐代,不仅是我国藏民族(及其文化)全面形成的历史时期,而且也是青藏高原上民族进一步大融合的历史阶段。由于吐蕃王朝近二百年的统治,青藏高原各部落之间的*治、经济联系逐步加深,吐蕃王室创制和推行藏文,崇信和扶植佛教,促进了共同文化的形成和发展,特别是吐蕃王朝的*队和部落分散到青藏高原各地,加速了藏民族形成的过程。另一方面,吐蕃的历次扩张,在吐蕃王朝统治的区域中不仅有吐蕃人,而且有汉人、吐谷浑人、于阗人、西羌部落、诸蛮部落等。由于松赞干布及各代赞普主*期间,思想开明,积极吸收周边诸邻国特别是唐朝优秀文化而使吐蕃日益强大,疆域广阔。在松赞干布时期,吐蕃就在内部*事、*治、法律、文化、宗教诸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把吐蕃本部分为四个“如”,六十一个“东岱”(意为千户所),并制定《六大法典》,用法律形式将其行*区划确定下来。这4个“如”,主要是在今西藏自治区雅鲁藏布江及其支流拉萨河、雅隆河、年楚河流域。吐蕃的“如”和千户所都是统管**和民事的行*机构。后来,吐蕃又将“如一千户所”的制度推行于苏毗,设立了“孙波如”,在羊同地区设立了十个千户所(东岱)。公元9世纪中叶,吐蕃王朝崩溃,到10世纪初(公元年)唐朝也崩溃了。此后中原经历了五代十国、两宋、辽、金、西夏等约三百多年几个*权割据的历史局面。由于中原长期未能统一,与祖国血肉相连的青藏高原也经历了近四百年之久的四分五裂的地方割据状态。此间,在青藏高原东北部,从ll世纪初开始出现了*项人建立的西夏和藏族部落建立的唃厮罗*权。唃厮罗*权是北宋时期居住在今青海、甘肃一带的吐蕃人建立的一个地方割据*权。唃厮罗为抵御西夏,与宋朝交好,其首领自称赞普(吐蕃王朝的王号),同时接受宋朝封给的郡王、节度使、大将*等官爵。唃厮罗作为一个地方*权出现后,为了加强和发展自身实力,积极通过各种渠道争取宋朝的支持。一方面,她向宋朝进贡修好,另一方面则请求宋朝册封。年,宋朝加封唃厮罗为宁远大将*、爱州团练使,8年,宋朝加封其为保顺*节度使。唃厮罗在河湟地区统辖各部属民数十万人,成为宋朝抵御西夏的重要辅助力量,这一*权维持了百余年的统治,历世勤贡,受到宋朝的封爵,保持了臣属关系。公元年唃厮罗卒,其三子分裂为三部,董毡据青唐城(今青海西宁市),宋朝准予嗣保顺*节度使,以后累次晋封至太保、太傅、太尉;辖毡据龛谷(今甘肃榆中县境),宋朝授为澄州团练使;磨毡角据宗哥城(今青海省平安县),宋朝授为严州团练使。宋朝不仅通过“茶马互市”与青藏高原的藏族部落保持经济联系,而且在秦、渭、兰、会、熙、河等宋朝的州县中还分布着一些藏族部落,宋朝对他们设官管辖,并组织蕃兵、弓箭手等,配合宋*对西夏的战争。唃厮罗*权崩溃时,1世纪初宋朝曾一度占领河湟,将唃厮罗地区统一,并设置湟州、廓州及西宁州。二、元代藏族地区的行*区划公元13世纪初,蒙古族在成吉思汗的领导下兴起于北方草原,经过几十年的征战,蒙古灭亡了西夏、金、宋等*权,统一中国,建立起元朝,在这个统一过程中,整个藏族地区先后归附蒙古,成为元朝的版图的一部分。17年,蒙古灭西夏,随后招抚和攻占了河湟、洮岷地区的藏族部落,l39年驻守凉州的蒙古皇子阔端派兵进入乌思藏(即西藏),一直到达拉萨地区。年,藏传佛教萨迦派的领袖萨迦班智达贡噶坚赞应阔端的召请携侄子八思巴、恰那多吉去凉州,年,阔端与萨迦班智达在凉州会见商定了乌思藏归附蒙古的条件,乌思藏地方首领接受蒙古的统治,停止武装抵抗,呈献图籍交纳贡品,蒙古则委任乌思藏地方僧俗首领担任各级官职。萨迦班智达为此专门写信给乌思藏各地僧俗首领,通报了这些条件,并劝说他们接受(见达钦阿美夏所著《萨迦世系史》)。蒙哥汗即位后,乌思藏的止贡、蔡巴、帕竹等教派都派人到蒙古朝廷,蒙古*府对他们封授了官职。青藏高原东部的“多康”(即藏语中沿用的地理名称“康区”和“安多”两部分,今甘、青、川、滇及西藏自治区昌都地区)地区亦在公元年忽必烈南征大理率兵穿越“多康”地区时,沿途将藏族诸部落招降,给各部首领封授官职,巩固对该地区的统治。年忽必烈即位,当年即封八思巴为国师(年又晋封为帝师),命他管理全国佛教事务。l64年,忽必烈在*府中设置总制院(后改名为宣*院),管理藏族地区的行*事务,并由国师(帝师)管领院事,举荐官员。宣*院是与中书省、御史台、枢密院平等的中央机构,在宣*院之下,元朝将藏族地区划分为三个部分,建立三个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简称宣慰司),分别进行管理。这三个宣慰司是:1.吐蕃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治所在河州(今甘肃省临夏市),设置于蒙哥汗时期(约年),有宣慰使五员。下辖脱思麻(即安多)路*民万户府、河州等处*民总管府及元帅府、招讨司、*民安抚司、万户府、千户所等机构。管辖范围为今青海省东部和南部、甘肃省南部和四川省西北部,包括今青海省的海南、*南、果洛藏族自治州和甘肃省的甘南藏族自治州、四川省的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的北部。因其主要辖地为脱思麻路,故又称脱思麻宣慰司。.吐蕃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治所不详(可能在今甘孜至昌都的交通线上),设置于元世祖时期(约l80年前后),有宣慰使四员。下辖朵甘思(即“多康”)田地里管*民都元帅府、招讨使司、安抚使司、万户府等机构,其辖区在今四川西部、云南西北部、西藏自治区东部和青海省西南部,包括今四川省的甘孜藏族自治州,云南省的迪庆藏族自治州、青海省的玉树藏族自治州、西藏自治区的昌都地区和那曲地区的一部分。该宣慰司亦称朵甘思宣慰司。3.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等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可能与吐蕃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同时成立于l80年前后,当时是乌思藏宣慰使司都元帅府,后来元朝在l9年又将西部的阿里(即纳里速)地区划入,故称为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等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简称乌思藏宣慰司。有宣慰使五员。其下有都元帅、招讨使、转运、万户等官员。《元史》记载有十一个万户,藏文史料记载有十三个万户。其辖区包括今西藏自治区除昌都地区以外的大部分地区。据《萨迦世系史》等藏文史籍记载,元朝曾将藏族地区划分为三个“却喀”,从阿里地区到索拉甲沃(在今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索县)为一个却喀,从索拉甲沃到*河河曲为一个却喀,从*河河曲到汉地的大白塔为一个却喀,这三个却喀的地域大致与元朝在藏族地区设立的三个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的辖区相符,它反映了元代藏族地区行*区划的实际情形。宣*院是管理全国藏族地区行*事务的中央机构,因此体现在它的职责上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负责对藏区的*事管理。为了乌思藏及各藏区的安定,元朝曾委派高级官员坐镇指挥,进*藏区,并在藏区各地驻兵守卫。(二)荐举官员。藏族地区各机构中的高级官员的任命由宣*院或帝师荐举,皇帝授给他们金牌、银牌、宣敕委任为宣慰使司都元帅、元帅、招讨、安抚、达鲁花赤等。(三)管理驿站。为了加强对藏区的管理,元朝曾前后派官员到乌思藏三次清查户口,并陆续在藏区设立了三十一个驿站,其中前后藏有十一个,阿里有四个,通过驿站负责传送公文,支应过往官员食宿、马匹等,这种支应差役,突厥语称之为“乌拉”,西藏乌拉差役即始于此。(四)负责对佛教事务的管理。由此可见,元朝对藏族地区的行*管理是严密而有效的。元朝在藏族地区设置的三个宣慰使司都元帅府则具体地实施着元中央和宣*院的各项职能。*事和驿站是当时最为重要的两个方面,因此各宣慰司在职能上都侧重于管理*事和驿路交通,有专门的管理元朝驻*和地方*队的官员,有负责驿站及*队后勤的官员,对于民*,则主要委托地方首领担任,元代在藏族地区担任官职的除藏族地方首领和宗教领袖外,还有蒙古人和畏吾儿人、汉人等。不过,由于三个宣慰司的具体情况不同,在民*管理上有一定的差异。在乌思藏宣慰司的辖区内,元朝扶植萨迦派,由萨迦派的领袖及其属下的萨迦本钦负责民*和司法,管理各个万户府。而脱思麻宣慰司和朵甘思宣慰司则由元朝任命的各地方首领管理民*,它们的辖区和甘肃、陕西、四川行省连接,管辖范围时有变动,有时还由行省官员兼管宣慰司的事务。如河州、岷州原属陕西行省巩昌路总帅府,后改属脱思麻宣慰司,黎州、雅州原属四川行省,后改属朵甘思宣慰司。元代还有一些藏族居住较多的地区划归行省管辖,如今天青海省*河以北至河西走廊一带,今甘肃省陇西至天水、平凉一带,元朝在这些地区驻有重兵,并且因这些地区有汉、回、蒙古等民族和藏族一起居住,所以元朝在这些地方设立了永昌路、西宁州、临洮府、巩昌总帅府等机构,划归甘肃行省和陕西行省管辖。今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一部分属云南行省丽江府管辖,一部分属朵甘思宣慰司。经过元朝约一个世纪的统治,青藏高原的东北部和东南部的*治、经济、文化及民族成份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如著名的马可波罗记载他到甘肃一带旅行的情况时提到,西宁州(今青海省西宁市)有不少伊斯兰教的信徒,他们即是今中国西北部地区回族的先民,这说明当时这一地区已经形成藏、蒙古、回、汉等民族杂居的情况。而更为重要的是,元朝宣*院下设三个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的作法,把藏族地区按历史发展的情况划分成了三个行*区划,它实际上成为今天藏族地区行*区划的基础。三、明代藏族地区的行*区划明朝对藏族地区的行*区划基本上沿用元代的旧制,又做了一定的变动。明太祖朱元璋在开国之际就采取“多封众建,尚用僧徒”的统治*策,“制御”藏区。明洪武二年(公元l年),明朝派人进藏诏谕各地首领。洪武三年(公元年),明*攻下河州(即元朝吐蕃等处宣慰司治所),对藏区官吏震动很大。乌思藏、朵甘思等地原先元朝所委任的官员和宗教首领纷纷入朝“乞授职名”。洪武六年(公元年),故元摄帝喃加巴藏卜等藏族首领到南京,明朝对他们授予官职,并设立朵甘卫、乌思藏卫和河州卫,后来朵甘卫和乌思藏卫升为朵甘指挥使司和乌思藏指挥使司。朵甘指挥使司的辖区与元代朵甘思宣慰司相同,乌思藏指挥使司的辖区与元代乌思藏宣慰司相同。洪武七年(公元年),明朝又在河州(今甘肃省临夏市)设立西安行都指挥使司,并统辖朵甘指挥使司和乌思藏指挥使司。明朝在都指挥使司之下设置指挥使司、宣慰司、招讨司、万户府、干户所等机构。对乌思藏西部的阿里地区,明朝设置了“俄力思*民元帅府”加以管理。对于元代的脱思麻宣慰司辖区,明朝因该地区藏、回、蒙古、汉等民族杂居,故设置河州卫、洮州卫、岷州卫等,直接划归陕西行省管理。明朝还将元代的西宁州改为西宁卫,又在西宁卫以西设立安定卫、罕东卫、曲先卫等,由西宁卫遥领,隶属陕西行省,管理青海北部的各土司及藏族、蒙古族部落。明朝对四川西部大渡河以东的藏族地区设立茂州卫、松州卫、威州卫、松潘卫、天全六番招讨司等机构进行管理。朵甘思南部的今德钦、中甸等地,当时在云南丽江纳西族木氏土司的统治之下,所以隶属于云南行省。明朝除了对藏族地区的世俗贵族首领封授官职,委托他们管理藏族部落以外,还封藏传佛教噶玛噶举派、萨迦派、格鲁派的领袖为大宝法王、大乘法王、大慈法王,封授当时实际统治乌思藏大部分地区的帕竹噶举派的首领为阐化王,封萨迦派、止贡噶举派的首领为辅教王、阐教王,封朵甘思地区馆觉、灵藏地方的首领为护教王、赞善王。这些法王和王得到明朝颁给的印章和封浩,其职位的继承要经过明朝皇帝的批准,并定期派人到京城向明朝皇帝进贡。除此之外,明朝还对许多乌思藏、朵甘思的地方僧俗首领封给大国师、灌顶国师、国师、西天佛子、司徒、都纲、觉义等官爵名号,发给印章封诰,命他们管理各自的地方。明朝中央*府对藏族地区的管理,在一定程度上给藏族社会带来了一个较为稳定的局面,使藏族社会的经济、文化都得到了很大发展。藏族地区与中央*府的关系十分密切,由于明朝对藏族僧侣上层人士赐予官职名号,并规定凡国师以上的部族首领都有资格定期遣使至京朝贡,而明廷为表示对藏区的关怀,沿袭历代惯例,以优厚于原贡品数倍价值的礼品回赐给朝贡者。藏族首领留恋贡市之利,故朝贡的人数、次数逐年增加,有时一个法王的使者多达数千人。在中央与地方密切*治关系的同时,明朝中央*府特别重视与藏族各地方及部落的经济联系。当时在汉藏交界线或杂处的地方,如秦州(今天水)、洮州(临潭)、河州(临夏)、雅州(雅安)、碉州(天金一带)、黎州(汉源北部)、打箭炉(康定)、岩州(松潘西北)、结塘(中甸)等地,均设立茶市。明朝用大量茶叶与藏族交换马匹。后来,明朝推行金牌信符制度,即对甘、青、川、滇接近汉区的藏族部落,明朝发给金牌,规定每年交纳一定数量的马匹,以交换明朝*府提供的生活必需品一一茶叶,这就是著名的茶马互市。明中央*府为了进一步加强对藏族地区的施*,十分重视发展内地与藏区的交通。永乐五年(年),明廷命帕木竹巴“灌顶国师”、“阐化王”会同护教王、赞善王等藏族僧俗首领主持复置驿站事宜,以通使者,同时还派陕西行都司都指挥同知等人赴乌思藏等处“设立站赤,抚安*民”。永乐十二年(年),明廷又遣朝官敕渝乌思藏阐化王及甘、青、川等地大小藏族首领主持修理驿路。经过多次调整、修复,无论是从雅安到拉萨,还是从成都到甘南,其驿路交通都更加畅通无阻,因而出现了“道路毕通,使臣往还数万里,无虞寇盗”的太平景象。驿站的畅通,促进了内地与藏族地区的*治、经济、文化交流,使明朝中央*府能更好地对藏族地区进行有效的管理。四、清代藏族地区的行*区划明朝晚期,蒙古势力再次进入青藏高原。公元年,蒙古和硕特部首领固始汗、五世达赖喇嘛、四世班禅等人在格鲁派取得对乌思藏地区的统治权之前就经过商议派遣使者以乌思藏各僧俗首领的代表的名义到沈阳与清朝建立联系。年,清朝定都北京,并进而统一中国。清朝在初期对青藏高原采取了对固始汗和达赖喇嘛封给名号,维持他们的统治地位的办法。年,五世达赖喇嘛应召到北京会见顺治皇帝。3年,清朝册封五世达赖喇嘛为“西天大善自在佛所领天下释教普通瓦赤喇怛喇达赖喇嘛”,册封固始汗为“遵行文义敏慧顾实汗”。自此,达赖喇嘛的封号和其在西藏的*教地位遂正式被确定下来。以后历辈达赖喇嘛都必须经过中央*府的册封遂成为制度。清朝对达赖喇嘛的册封,确定了清朝对西藏地方之主权。随着五世达赖喇嘛到北京朝见及其被清朝的册封,年明朝所封的乌思藏各地首领及康区的长河西、鱼通、宁远、董卜韩胡指挥宣慰使等派人到清朝献旧敕印,请求内附。同年,青海等处蒙藏首领也纷纷归附清朝。此后不久,明朝所封乌思藏阐化王的后裔派人到京献明朝所赐玉印,请求换发新印,清*府派使者进藏,询问达赖喇嘛,查明阐化王后裔已归达赖喇嘛管辖,所以没有换发新印。与此同时,清朝沿用明朝的旧制,将西宁卫(后改为西宁府)、河州等地划归甘肃行省,将松潘及阿坝等地划归四川行省管辖。0年,清朝派四川提督率兵进驻打箭炉,重修铁索桥,并招抚木雅、喇滚,瞻对等土司,将雅砻江以东的地区收归四川行省管辖。固始汗和五世达赖喇嘛去世后,在拉藏汗和摄*第巴桑结嘉措联合执*时期,围绕真假六世达赖喇嘛(即第巴所立仓央嘉措和拉藏汗所立意希嘉措)之争,西藏统治集团内部出现了严重的矛盾分歧,使西藏*局动荡不安。公元年(康熙五十六年),蒙古准噶尔部乘机攻入西藏,西藏向清朝告急。康熙皇帝为维护对西藏的统治,命皇十四子允祯为抚远大将*坐镇西宁,指挥大*从云南、四川、青海三路进藏,并命都统延信率西路官兵由西宁护送七世达赖格桑嘉措入藏坐床,此举受到蒙藏僧俗人民的广泛拥护。年,清朝平定西藏,彻底结束了蒙古和硕特部在西藏地区的统治。次年,清朝废除蒙古汗王和格鲁派的第巴管理西藏*务的制度,任命四名噶伦,管理西藏行*。另外,清朝从此在拉萨、昌都、里塘等地驻兵,保卫地方,并从年起在拉萨设立驻藏大臣。年,青海蒙古首领罗卜藏丹津举兵反清,迅速被清朝平定。清朝又将青海蒙古编为二十九旗,并将原属青海蒙古管辖的各个藏族部落收归清朝*府直接管理。年,清*府在西宁设立青海办事大臣(亦称西宁办事大臣),负责管理青海蒙古各旗和藏族部落。至此,整个青藏高原都纳入了清朝的直接统治之下,使清朝有可能对藏族地区行*区划进行调整和划定。年(雍正四年),清朝划分西藏和四川、云南的地界,分别将昌都、洛隆宗、桑昂曲宗等地划给西藏管理;将中甸、阿墩子(德钦)、维西划归云南管辖;巴塘、里塘、康定、德格等地仍归四川管辖。同年(年),四川、云南、西藏三方派员会勘了地界,在金沙江以西的宁静山山头竖立界碑,规定了川藏、滇藏界线,这条界线是以金沙江为基本划线,划出了云南、四川藏区与西藏的地理分界。1年,清朝又划分驻藏大臣和青海办事大臣的管辖地界,将原属蒙古和硕特部管辖的藏北和*河源以南的游牧部落七十九族分隶青海和西藏,其中,四十族归青海(即今青海省的玉树藏族自治州)、三十九族归西藏,即民间所称藏北霍尔三十九族。至此,四川、云南、青海藏族地区的行*区划基本确定。当时青海办事大臣驻西宁,但西宁府属甘肃省,西宁办事大臣辖地为日月山以西、贵德厅、循化厅的*河以南的蒙古各旗和藏族部落牧地,河州以南的甘南藏族地区。驻藏办事大臣除直接管辖藏北三十九族和达木蒙古(即当雄地方)外,还监督在达赖喇嘛领导下的噶厦*府(年,清在西藏废郡王制正式建立噶厦*府,即原西藏地方*府)管理西藏地区的行*。至乾隆五十八年(年),清朝在反击廓尔喀侵扰西藏取得重大胜利后,颁布了著名的《钦定藏内善后章程二十九条》,明确规定驻藏大臣的地位与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平等,噶伦、代本由达赖喇嘛和驻藏大臣呈请清朝任命,以下官员由驻藏大臣与达赖喇嘛会同拣选,驻藏大臣还负责管理和训练西藏常备*队。达赖喇嘛等大活佛的转世要在驻藏大臣的监督下通过金瓶掣签确定等,从此,驻藏大臣的*治权力更加巩固,达赖喇嘛和班弹额尔德尼平等的宗教地位和*治地位进一步确立,清朝治理西藏的制度更加完善。这是清朝中央*府全面加强对西藏地方的统治的重大措施。从年始设驻藏大臣到清王朝覆灭的年,清朝中央*府先后派遣正副驻藏大臣总计达百余人。西藏和云南、四川、青海之间的行*区域的分界也基本沿袭未变。年鸦片战争以后,由于帝国主义侵略势力的入侵和清朝的腐败,清朝对藏族地区的统治力量有所减弱,西藏和四川之间为管辖区域发生了一些争执。其中,从嘉庆晚期到道光咸丰年间发生的“瞻对(即今四川新龙县)事件”,以及由此而引起的川藏纠纷,即是其中一例。清末,由于帝国主义势力的侵入,以及西藏地方*府与驻藏大臣系统间的矛盾,清朝设立川滇边务大臣,实施改土归流,以加强对康区的治理,并建衙门于巴塘。因原拟将“结塘”(中甸)等云南省藏族地区也纳入管辖,故官衔有“川滇边务大臣”宇样。在边务大臣赵尔丰锐意经营下,“川边”辖境直达工布江达(太昭)一带。宣统三年(年),一度打算以边务大臣所辖地区建立行省,此即后来民国时期成立过的“西康省”的前身。在青海地区,随着清朝统治力量的衰落,原在*河以南的藏族部落不顾禁令,移牧*河以北,占据青海湖周围的蒙古各旗牧地。清朝在多次阻止之后,于咸丰八年(年)允许部分藏族部落驻牧*河以北,并给部落首领委任千户、百户等官职,划定牧场地界,由此形成青海湖周围的藏族“环海八族”,仍由西宁办事大臣管辖。五、民国时期藏族地区的行*区划年辛亥革命后,随着驻藏大臣撤消,西藏噶厦*府首先接管了达木蒙古和藏北三十九族。中华民国成立后,民国*府先在川西藏区及昌都设川边镇守使管辖。英帝国主义在这一时期积极鼓动西藏地方上层的亲英势力进行“西藏独立”活动。年在印度召开“西姆拉会议”,英国代表提出将西藏划为“外藏”和“内藏”两部分,“外藏”在英国直接监护下实行所谓的“完全自治”,中国对西藏只有名义上的“宗主权”;将青海、甘肃、四川、云南等省的藏族地区划为“内藏”,不同于其他行省,其地位以后再决定,也即是以后找机会将这些地区并入西藏。英帝国主义的这个分裂中国的计划被中国*府拒绝后,年,英帝国主义又挑唆西藏*队东进,占领昌都,次年又占据康区的甘孜、新龙以西的地区。四川*队举行反攻,双方相持不下。经英国人台克满等调停,最后议定将康区的邓(柯)、德(格)、白(利)、石(渠)和昌都、类乌齐、察雅、三岩(武成)等共十三个县地方划归西藏暂管。年(民国十九年),在康区“大白事件”后,四川和青海*队反攻到金沙江边,川藏、青藏达成协议,彼此基本上维持清朝所定分界,各自收兵回原界内。年,国民*府建立西康省,辖宁(西昌)、雅(雅安)、康(康定、甘孜、德格、理塘等地)三属,其中的“康”属即原川边地区,西境达金沙江岸。川西北的阿坝地区仍属四川省。云南藏族地区自雍正四年(年)划归云南后,曾为鹤庆府、丽江府管辖,清末,受川滇边务大臣衙门节制,于德钦设阿墩子弹压委员,民国以来,仍为云南省管辖。对甘青藏区,民国*府曾于年设青海办事长官。年,设青海蒙番宣慰使。5年,改西宁镇总兵官为甘边宁海镇守使。年,青海宁海*入据甘南拉卜楞地区。年,改甘边宁海镇守使为护*使。年,宁海*撤离甘南,设拉卜楞设治局。年,青海建省,管辖原西宁办事大臣的辖区及甘肃省的西宁府,省会设在西宁。其中拉卜楞寺地区及卓尼地区,因藏族首领与青海马家*阀的矛盾,划归甘肃省,成为今天的甘南藏族地区。中华民国一经成立,即宣布实行“五族共和”。《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民国第—部宪法)明确规定,西藏是中华民国领土的一部分。年,民国中央*府设立蒙藏事务局(4年5月改为蒙藏院),取代清朝的理藩院,主管蒙古及西藏地方事务,并任命了中央驻藏办事长官,例行清朝驻藏大臣职权。南京国民*府成立后,于年设立蒙藏委员会,主管藏族、蒙古族等少数民族地区行*事宜。年4月,国民*府在拉萨设立蒙藏委员会驻藏办事处,作为中央*府在西藏的常设机构。西藏地方对中央*府的隶属关系具有七百多年历史,而这一历史关系,又有着一千三百多年汉藏人民友好往来的*治、经济、文化基础。即使到了民国时期,在外敌侵入,内部*阀混战的局势下,西藏地方与中央*府的关系仍然十分密切。年,十三世达赖喇嘛派出楚臣丹增到南京组成“西藏驻京办事处”,同年,达赖喇嘛代表六人、班禅大师代表四人参加了在南京召开的国民大会。年l月,十三世达赖喇嘛去世,噶厦*府立即向南京中央作了呈报。同月,南京*府追封十三世达赖喇嘛为“护国弘化普慈圆觉大师”并派*慕松专使代表中央*府人藏致祭。年1月31日,南京*府复电批准由热振呼图克图总摄藏中事务,并于年5月,授予他“辅国普化禅师”名号。年九世班禅到内地,年在南京设立班禅驻京办事处。年,国民*府授予九世班禅“护国宣化广慧大师”名号,年又任命九世班禅为“西陲宣化使”。7年底,九世班禅大师去世,南京中央国民*府追封他为“护国宣化广慧圆觉大师”。年国民*府颁布命令,特准灵童拉木登珠免予掣签,继任为十四世达赖喇嘛,还特派蒙藏委员会委员长吴忠信进藏会同热振呼图克图,主持了十四世达赖喇嘛的坐床仪式。六、现今藏族地区的行*区划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十世班禅大师从青海致电拥护中央人民*府,请求立即解放西藏。年,甘肃、青海、四川、西康、云南等省境内藏族地区先后解放。同年10月,解放昌都。年,中央人民*府和西藏地方*府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在北京签订,西藏地区宣告和平解放。同年10月6日,人民解放*在西藏人民的支持下,顺利进驻拉萨,从此,西藏人民永远摆脱了帝国主义的奴役和羁绊,走上了自由幸福的光明大道。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少数民族实行少数民族区域自制*策,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藏族地区由于地域广大,历史上各地的社会*治、经济、文化具有较大的差异,有些地方是藏族与其他民族长期杂居,依据这些特点和历史上行*区划的沿革,在调解历史上的草原纠纷、部落械斗,实行民族团结的基础上,经过各界代表的充分协商酝酿,在藏族地区建立了各级民族区域自治机构。从年底到年初,青海省先后成立了玉树藏族自治州(年l月15日)、海南藏族自治州(年l月6日)、*南藏族自治州(年l月日)、海北藏族自治州(年1月31曰)、果洛藏族自治州(年1月1日)、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年1月5日)等六个自治州。年l1月14日西康省成立西康省藏族自治区,后在撤消西康省时改为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年1月1日,成立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年月19日成立四川省木里藏族自治县(现属凉山彝族自治州)。年5月6日成立甘肃省天祝藏族自治县,年10月1日,成立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年9月13日成立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年,昌都地区成立直属中央人民*府的昌都人民解放委员会,年国务院决定成立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将昌都地区划归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管。年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成立,到5中9月9日,西藏自治区正式宣布成立。结束语从以上的历史事实可以看出,青藏高原历史上是中国许多个民族活动过的地域。从公元7世纪吐蕃王朝统一青藏高原起,许多部落结合形成藏族,藏族一直生活繁衍在青藏高原,因此青藏高原的大部被称为藏族地区,但是青藏高原并不是只有藏族居住,汉族、蒙古族、土族、回族、羌族等民族历史上对青藏高原的开发也起过重要的作用。吐蕃王朝崩溃后,从未出现过统治整个青藏高原的*权。从元朝将青藏高原纳入中国中央王朝统治之下后,青藏高原一直是中国版图的一部分。元代以来乌思藏(西藏)地区先后出现的萨迦、帕竹、甘丹颇章(噶厦*府)*权是在中国中央王朝管辖下的地方*权,它们管辖的地域没有超出过今天的西藏自治区的范围。达赖喇嘛领导的原西藏地方*府(噶厦*府)即使是在其管辖范围最大时,其管辖地域也未超出金沙江以西、唐古拉山以南。因此,现今有一些人力图使世界舆论相信的一个包括整个藏族地区的所谓的独立的“国家”,实际上是根本未曾存在过的。还有一些人利用人们对藏族地区各个部分的行*区划的沿革和历史发展不甚了解的情况,力图造成世界舆论的一些错觉。例如,他们宣称,由于汉族人向西藏大量移民,造成了汉族人在西藏占人口的多数,实际上他们是把青海、甘肃、四川、云南等省凡是有藏族居住的地区,都算作西藏的范围,将在这些地方世居的汉族、回族、蒙古族、土族、羌族人口都算入了“移民”人数,从而得出民族人口的错误比例。企图用这种方法使世人相信他们“在西藏自治区藏族成为少数,藏族正在被同化,藏族的文化正在消失”等说法。这种不顾藏族地区行*区划的的历史沿革的做法,只能妨碍人们正确认识西藏和整个藏族居住区的历史和现状。?????????来源:摘自:《西藏民族学院学报》6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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