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记者从鲁山县应急管理部门获悉,该县近日发布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张官营镇等多个乡镇实行全年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通告指出,张官营镇、磙子营乡、张良镇、马楼乡、辛集乡和露峰街道、鲁阳街道、琴台街道、汇源街道、城南特色商业区行*区域内,实行全年全域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依法审批过境车辆除外)、燃放烟花爆竹。
在未列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禁止在下列地点燃放烟花爆竹:(一)各级**机关院内;(二)文物保护单位;(三)车站、码头、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四)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五)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六)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七)山林草原等重点防火区。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如有违反,依法依纪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相信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