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十九大习总书记关于扶贫攻坚的讲话精神,加快推进光伏扶贫工程建设,经中国扶贫开发协会批准,整合社会资源,在国家级贫困县开展建设“光伏农业扶贫工程”项目,以县为单位、包县脱贫攻坚,垫资建设村级光伏农业扶贫工程,保证贫困户收益,彻底解决贫困县扶贫资金不足问题,电站资产和收益全部归*府、村集体和贫困户所有。
建设模式:1、由县*府扶贫办或城投成立项目公司,并负责协调土地和电力接入,建设资金由“光伏农业扶贫工程”垫资,不占项目公司股份、不分电费收益。
2、由县扶贫办与村集体负责优先向贫困人口支付每户/每年元的收益,剩余资金用于村集体的各项公益开支,即扶了贫又增强的村委会威信,有利于农村社会的稳定。
通过此种模式,只要土地和接入能解决,基本可以实现全县整体脱贫,结合农业种植还可以为村集体增收。
贫困县*府有脱贫意愿者,敬请联系:
中国扶贫开发协会光伏农业扶贫工程项目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