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区创先争优强基础惠民生活动先进
驻村(居)工作队、先进驻村(居)
工作队员、优秀组织单位
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根据《年全区创先争优强基础惠民生活动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方案》,经各级强基办严格按照推荐标准和程序,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广泛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层层审核把关,在全区范围内推选了个先进驻村(居)工作队、名先进驻村(居)工作队员和50个优秀组织单位拟表彰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12月29日至年1月5日(5个工作日)。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区强基办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30(传真)
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