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察雅县加油站内部安全防范工作,严防发生火灾、被袭、被盗等案事件,按照《关于加强油气站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由治安牵头、消防、安监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工作组,深入我县存在油气存储销售点进行安全防范工作,消防安全等方面进行严格管控。
一、落实责任,构建完善监管制度。一是专门成立由县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各乡镇派出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县治安、刑侦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及时制定并下发《察雅县公安机关年开展油气安全管理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的目标和任务,细化相关职能部门的职责,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二是联合相关部门组成工作组,定期不定期对辖区内所有加油站(点)、加气站进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整改落实。三是落实防范措施。县局按照“属地管理和就近”原则,安排治安、派出所、便民警务站等部门民警派驻全县4个加油站、1个加气站,依法监督和督促落实实名制登记、零散油管理、交通疏导、聚众人员劝返等工作,确保了油气站工作秩序正常有序。
二、瞄准漏洞,重拳整治油气秩序。一是全面排查辖区内有无存放成品油,问清用途,做好登记和管理制度。各派出所、公安检查站、便民警务站严格盘查可疑情况,发现地下销售、倒卖及非法零散销售成品油违法犯罪行为,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并查清来源。二是对油气等易燃物品进行“全覆盖、无缝隙”的隐患排查,重点加大对私存、散存汽油、柴油的清查整治工作,坚决消除不安定隐患。三是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我县公安机关广泛动员基层组织和治安积极分子,积极会同驻村、寺工作队(组),乡(镇)干部深入社区、农村、单位、寺庙、商店、医务所、药店和居民、农牧民家中,按照“一户不漏、一寺不漏”的工作要求,重点加大对私存、散存汽油、柴油、煤油、酒精等易燃物品的清查整治力度。年,我县公安机关共查获并收缴零散成品油.5公升、柴油公升。
三、规范秩序,稳步提升监管质量。一是严厉打击地下销售、倒卖及非法零售销售成品油违法犯罪行为,按照《西藏自治区成品油管理办法》,严格审查、审批零散成品油购买和使用。二是认真清理核查本辖区内非法零售销售成品燃油情况,向群众宣传国家有关成品油管理的法律法规,讲清*策界限,讲明地下生产、销售、倒卖及非法零散销售成品油的法律后果。三是加大双卡办证力度。我县公安机关督促各单位、各乡镇与车主(驾驶员)签订安全用油管理责任书,并安排专人依据各单位、各乡镇出具的证明,给使用成品燃油使用单位和个人办理加油卡。四是严格规范油气使用秩序。因生产、生活、工作等原因需零散加油的,由使用方向所在乡镇提出申请,经乡镇主要领导审核后向辖区公安局或派出所出具证明,辖区公安机关依据乡镇出具的证明,给各加油站(点)出具准许加油证明。五是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社情信息,深挖线索、落地查人,严厉打击地下销售、倒卖及非法零售销售成品油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收缴非法储存、销售的成品油。六是针对近年来发现我县部分施工单位为了减省成本,未经许可异地购买成品油,非法运输我县带来的安全隐患,要求公安检查站充分发挥“护城河、防护网、安保圈、过滤器”的作用,严格按照《西藏自治区零散成品油销售管理办法》,认真盘查过往油罐车辆的相关证照、资质,坚决堵截了各类不稳定因素流入我县。
编辑
杨佳臻
稿件
治安大队
审核
洛桑卓玛、林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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