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5月8日-9日,昌都市交通运输局*委副书记、局长泽旺四郎同志分两次召集各县(区)人民*府分管副县长、交通运输局局长及局相关单位、科室、客运企业召开会议,研究农村客运发展、农村公路养护和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等工作。
会议听取了各县(区)农村客运发展、农村公路养护和交通综合执法等工作情况汇报,认真研究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下步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提出了明确工作要求,明确了相关工作责任,各县(区)参会人员作了表态。
一、关于农村客运发展工作。会议指出,发展农村客运的最终目的是为造福人民群众,为人民群众出行提供便利,年全市要完成具备条件的乡镇、建制村%、80%的通客车目标任务,为此,《昌都市人民*府办公室印发昌都市年度农村客运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昌*办发[]40号),对年农村客运发展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市*府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先后多次作出批示指示,各县(区)务必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县(区)人民*府农村客运发展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方案抓好贯彻落实。
会议明确,一是由市运管局牵头,卡若、察雅、左贡、类乌齐、八宿、边坝六县(区)人民*府、县(区)交通运输局、市康巴运业公司参与,康巴运业公司与六个县(区)尽快开展农村客运协商,及时确定六个县(区)农村客运模式、线路确认等,并同步开展旧车回购和新车投放工作(卡若、察雅、八宿、左贡、边坝五县(区)参会人员表态5月30日前完成,类乌齐县参会人员表态5月16日前新投入农村客运车辆2辆,旧车回购和其余车辆投放5月30日前完成)。二是芒康、江达、贡觉、洛隆四县要抓紧时间协商本县农村客运发展公司开展旧车回购和新车投放工作(芒康、江达、贡觉三县参会人员表态5月30日前完成旧车回购,6月30日前完成新车投放,洛隆县参会人员表态5月30日前完成旧车回购和新车投放)。三是各县(区)交通运输局要深入学习《西藏自治区财*厅、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农村客运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藏财建[]12号),尽快熟悉掌握自治区农村客运补贴*策各项规定。四是各县(区)要结合各自实际,因地制宜,综合考虑农村公路客运量、交通条件、季节条件、运营安全等因素,合理确定本县(区)农村客运新投入的车辆、运营班次等,稳步发展本县(区)农村客运,同时要确保农村客运新线路开通后能够长期正常规范运营。五是要严格按照程序规定,各县(区)新开通的农村客运班线经县(区)交通运输、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评估同意后方可投入运营。
二、关于农村公路养护工作。会议指出,农村公路养护工作是今年“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重点,为深入推进全市农村公路养护改革,年12月,《昌都市人民*府办公室印发昌都市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昌*办发[]号),对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市*府分管领导对此高度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指示,各县(区)要牢固树立农村公路“三分建、七分养”的理念,认真履行县(区)人民*府农村公路养护主体责任,按照方案的部署和要求,抓紧组织推进。
会议要求,一是各县(区)要坚持集中养护与日常养护相结合,结合各自实际,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二是各县(区)要选择有实力、有设备、信誉高的施工企业,参与成立专业化的农村公路养护公司,年初制定农村公路集中养护年度计划,经县(区)人民*府同意后,每年按计划实施农村公路集中养护。三是各县(区)交通运输局要按照近期市局养管办的部署,抓紧核对农村公路数据库,对存在错报、漏报数据要及时整改,确保核实清楚,数据准备无误。四是要充分发挥农村公路养护员作用,强化教育培训和日常考核,公路养护员每月开展农村公路养护不少于5天,对不发挥作用的养护员要及时进行调整更换。五是各县(区)要高度重视路长制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安排部署,尽快建立起县乡村三级路长组织体系。
三、关于交通综合执法工作。会议指出,今年以来,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执法改革工作稳步推进,年1月,市编办印发了《关于设立县(区)、乡(镇)两级综合行*执法队的通知》(昌机编发[]7号),明确了除卡若区外,各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执法队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工作职责,但从目前情况看,各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执法队按编制需要配备的执法人员尚未配备到位,直接影响到各县交通执法工作的开展。
会议要求,各县交通运输局要进一步提高对设立交通运输综合行*执法队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加大与本县组织、编制等部门的沟通衔接力度,尽快按“三定方案”人员编制数将符合条件的交通执法人员配备到位,为下步各县开展打击非法营运、治理超限超载、工程质量监督等工作提供坚实的人员保障。同时各县(区)在交通执法过程中,要统一执法标准,做到公平、公正、文明、规范执法。
昌都市交通运输局扫黑除恶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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