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文物安全目标责任考评组莅临察雅县开展文物安全工作检查
15日上午10点,由区文化厅副巡视员、区文物局副局长尼玛旦增同志带领的,自治区年度文物安全工作责任考评组一行六人,在昌都市副秘书长刘希文同志的陪同下,对我县辖区内文物安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我县县委常委、常委副县长田翠平同志进行陪同检查。
检查组通过看现场、访群众、听汇报、阅资料、查制度、翻记录等形式,对我县烟多寺与嘎多寺寺庙文物的责任落实、文物安全巡查、应急预案、安全用电、消防设施等方面逐一进行检查,认真查找安全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立即整改,并强调要落实“三月敏感期”、全国“两会”期间领导带班制度和文物安全巡逻制度,强化内部管理,落实岗位责任,加大重点部位的巡查密度,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三月敏感期”、全国“两会”期间文物安全。
对寺庙文物检查完后,工作组一行随即赶往文物局,通过听介绍、提问题、谈经验、看现场的方法,对我县文物安全工作、文物保护单位统计表、文物保护安全工作会议记录、文物法人违法案件整治等各项资料进行了检查。
各项检查完成后,尼玛旦增同志表示:从检查情况来看,全县文物安全总体形势是好的。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能认真贯彻落实文物保护法律法规,把文物安全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加强文物安全管理。要正确处理好文物保护与展示利用、发展经济和改善民生的关系。在发展思路上,努力实现“三个转变”:一是文物保护理念由抢救性保护向抢救性保护和预防性保护并重转变;二是文物保护方法由单一实体保护向以实体保护为主、兼顾数字化保护和环境保护转变;三是文物保护资金筹措由单一财*投入为主向吸引社会力量投入的多元机制转变。切实把文物保护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财*预算、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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