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夯实寺庙普法根基
以做好“七五”普法工作为主线,以“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大力开展“法律进宗教场所”活动,着力形成广泛深入的普法工作态势,推动形成了全市寺庙僧尼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工作全面铺开,不留死角。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各级寺庙管委会及时制定宗教领域“七五”普法规划,成立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建以寺庙管委会干部和寺庙高僧大德为成员的宣讲团,着力构建*委(*组)领导、一把手挂帅、各处室及寺庙民管会密切配合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二是加强普法队伍建设。按照“全覆盖”和“一寺一策”的要求,持续加强对昌都市普法讲师团、“三官”以案释法讲师团、宗教场所“三支队伍”、寺庙学法带头人、村居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等普法力量的动态管理,加强普法骨干培训,推动实施昌都市“寺庙学法带头人”以及普法宣讲员工程。三是加强经费保障。各寺庙管委会紧紧围绕普法目标任务,切实将普法经费纳入寺庙管委会年度财务预算予以保障,为“法律进宗教场所”活动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加大宣传力度,丰富宣传载体,铸牢寺庙普法阵地
紧扣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要求,围绕《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家安全法》《民法典》《宗教事务条例》《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等与宗教场所相关的法律法规,按照“六有”“三结合”工作要求,丰富宣讲形式,突出活佛、执事僧人、民管会、学修班、僧众大会分层分批深入开展宣讲。一是普法宣传全覆盖。充分发挥“法律进宗教场所”三支队伍、“1拖N”片区领导工作小组、寺庙法律图书角等作用,在昌都市全市寺庙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法治宣传、感恩意识、民族团结宣传、反分裂斗争五类经常性教育,实现“法律进寺庙”活动常态化。二是分片宣讲取实效。各寺庙管委会联合各片区巡回宣讲,依托僧人学修班分班管理平台,以学修班为单位分班集中宣讲为主,领导干部带头宣讲、驻寺干部分班流动宣讲为辅,认真落实“一对一、一对多、组对班”宣讲模式,分级分层次开展宣讲,协同推进全市寺僧众大会宣讲,寺庙高僧大德带头宣讲,以案释法、答疑解惑。截至目前,巡回宣讲余场次,寺管会集中宣讲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9.6万余份,受教育僧众累计达12.8万余人次。三是深入宣传“零距离”。全市各级寺庙管委会组织开展送法进民管会、进经堂、进僧舍活动,*委(*组)班子成员带队不定期深入寺庙民管会、经堂扎仓、僧人僧舍,送法到僧尼手中,面对面宣讲,每年撰写心得体会不少于5篇。四是分点宣传促学习。充分利用3月综治宣传月、6月综治宣传周、“9·16”平安西藏宣传日、“12·4”宪法宣传周等时间节点,在全市各寺庙广场、转经道等公共场所开展专题宣传活动,利用寺庙LED显示屏、橱窗、宣传栏等载体,刊播汉藏双语法治宣传标语,使法治宣传内容随处可见、随处可学。
三、坚持普治并举,创新宣传形式,打造寺庙普法格局
一是开展新媒体普法宣传。充分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