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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0/10/8 0: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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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载于《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年第2期

任何一个民族在各自的生存和发展过程中,都会对其生存所占据的特定地域空间有一个基本的认识与取向。这种认识与取向,一般在总体上有垂直度空间、水平度空间、方位性空间等多向度的环境取向,而且相互交织在一起的各种不同的环境取向,对民族生存和发展最为基础和核心的部分是关于居住地周围小环境的认识,即地方性、区域性的环境认识。

一、民族生境与民族生态位

谈到民族的环境取向与地方性的环境认知,我们有必要引入生物学中的“生境”(habitate)和“生态位”(niche)两个概念,并对民族生境和民族生态位稍加解释。

在生物学的研究中,所谓生境是指“在环境条件的制约下,具有特定生态特性的生物种和生物群落,只能在特定的小区域中生存,这个小区域就称为该生物种或生物群落的生境。”[1]相应的,民族生境是从各民族生存的相对固定的小区域来考察民族与环境相互关系的一个概念,而这里的环境既包括民族生存所占有的特定的自然空间即自然环境,也包括社会环境,所以,我国学者罗康隆主张某一民族自然环境与社会环境有机结合就是该民族的生存环境,简称民族的“生境”。[2]在我国学术界,为了揭示民族文化与环境的关系,有的学者将“民族生境”这一概念专门用来指代民族文化与所处自然生态系统的特定结合部,并指出民族生境是文化制衡关系运行的产物,其具有三个普遍性的特征:一是次生性。即任何民族的生境都不可能离开其所处的自然生态系统而单独存在,它都只能是民族生态系统的一个次生的组成部分。二是文化特异性。民族生境虽然都要与相关民族所处的自然生态系统之间进行物质和能量的交换,但人类社会文化活动对民族生境的渗透,又改变其单纯的自然结构,使其具有文化特异性。三是人为性,即民族生境的稳态延续是人为作用的结果。[3]

生态位是生态学研究中应用很广泛的一个概念,最早由格内尔(J.Grinnell)提出。人们对其有不同的理解,有空间生态位、营养生态位、超体积生态位等各种不同的定义。年,奥德姆(Odum)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将其高度概括为空间位、营养位和超维体积位。民族共同体和其他消费性生物一样,为了生存必须从其生境中获取食物资源,而资源在规模、颜色、空间和时间分布、温度、灵活性等方面各不相同,而各民族群体赖以生存的那些变量即民族生态位。和其他生物的生态位一样,民族生态位也具有多维的属性。G.E.哈钦森(年)认为,生物的生态位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理解:一种是不存在竞争的理论的生活方式,即基本的生态位;另一种是存在竞争的实际生活方式,即现实的生态位。例如一个族群生活在一个较为广阔的没有他族群居住的空间范围内,这个族群在相当长的发展时期可以平等地利用生境中的资源,但是当群体的规模发展到每一个族群的成员不可能同时利用所有资源的时候,族群便开始分化为更小的亚群,每一个亚群只利用其中一些可利用的资源,直到新的族体进入。为了解决族群人口增长和与新进入族群之间竞争的矛盾,一般通过空间分隔来实现。分隔后的空间,土著群体和新来群体各得其所。在这里,原始群体的基本生态位和现实生态位是明确的,但随着群体的分化和与其他群体在空间上的竞争,其现实生态位会出现缩小的趋势。在人类生态学的研究实践中,惯常的做法是把生态位等同于生计资源的空间利用,即把人类群体的生境划分为独特的资源群,称之为“小环境”。通常情况下,一个民族共同体生境中的小环境是由多个构成的。如尼加拉瓜东部沿海米斯基托印第安人的生态结构由热带雨林、生长着松树的热带大草原、岸滩——泻湖——沼泽地和海岸浅水域等四种生物群落组成。米斯基托人以“狩猎和捕鱼中心”来获取食物资源,其食物资源中包含大量的陆生猎物和淡水与海洋生物,资源的集合数量很大,相应的,为数众多的小环境中,资源的变量也大。相比之下,有些民族共同体由于生境类型相对单一,他们利用的资源一般也只有几种类型。如在加利福尼亚州中部沙漠印第安人的生计模式中,季节性地依赖某种食物资源或者说某种食物的季节性利用则显得相当突出。在对人类群体的生态位进行量化分析中,为了表述生计变量的“丰富度”和“均衡性”,常使用“生态幅度”这个概念,并以生态幅度的宽窄及变量的多少区分出一般的生态位与特殊的生态位。同时,相对于生计资源总量的变化或不同资源的变量,生态幅度的计算也还有其他变通的计算方式。[4]然而,无论采用何种计算方式,处于不同生态环境中的民族共同体,其生态位幅度存在着很大的差异。我们来看下表:

几种人类社会的生态位幅度[5]

人类社会

生态位幅度

采食社会

科斯坦基-普莱斯托切内狩猎民

加拿大米斯塔西尼-克里人

加利福尼亚巴哈中部沙漠印第安人

食物生产社会

新几内亚奇姆布人

新几内亚凯波库-帕普安斯人

新几内亚布萨马人

新几内亚凯瓦塔里亚人

非洲马拉戈里北部凯维龙杜-班图人

尼加拉瓜塔斯巴波尼-米斯基托人

1.

3.

7.

1.

1.

2.

2.

4.

5.

上表反映的是采食社会和食物生产社会十几个不同的民族共同体的生态位幅度。这些民族共同体由于生境中可获取的食物资源不同,所以他们的生态位幅度也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当然,各种不同的民族共同体的生态位并不是固定不变的,随着人们对环境的适应及其环境的变迁也处于不断的变化之中。

二、垂直空间与水平空间:民族环境取向的两个基本向度

不同的民族凭借其所创造的文化在对环境空间的认知中有着不同的认知方式,有的是按上下或高低的垂直空间向度,有的是按距离他们远近的中心或边缘的水平空间向度,有的是按照东西南北四个基本方向来观察和认识世界,不同的认知方式形成各种不同的空间观感结构。

(一)垂直空间向度

在宗教的宇宙观中,许多宗教包括自然宗教和人为宗教所设置的空间结构,通常具有天堂、尘世、地狱或者神域、人域、*域等各种不同的垂直度空间。与这种宗教的空间结构相类似,许多民族在对环境空间的划分中,也有着各种不同的垂直空间度。在古代的苏美尔人、普埃布洛族印第安人的社会中,把宇宙看成是一个有垂直度的空间,它由阴阳两个极地固定。西伯利亚的某些游牧民族认为,世界是由三层组成的,并以半球的形式互相迭在一起。这些游牧民族认为,中心轴把宇宙的三层连接起来,天上的神沿着这根轴来到地球,人死后就去地下。[6]古代巴比伦人认为,大地有如龟背一样隆起,上面罩着半球形的固体天弯。古代印度人也认为,大地是靠几头大象驮着,大象立在鲸鱼的背上,鲸鱼则邀游在无边无际的海洋上。[7]

与古巴比伦和古印度人相类似,在中国上古时期的宇宙观中,形成于周初的“盖天说”认为,“天圆如张盖,地方如棋局。”[8]后来人们发现,地不是平整的方形,天穹有如斗笠,大地像倒扣着的盘子,即所谓的“天象盖笠,地法复盘。”[9]盖天说所主张的天穹和大地,实际上是两个层级的空间划分。盖天说的学说,按萧兵先生的系统解释,“天中”与“地中”对应,“天圆”与“地方”不能分割,它们的中心有一根想象的“轴”(或称“地轴”,实是“宇宙轴”)贯通。这根轴,是天柱或天梯,或者是神山。天圆牵涉到宇宙层次和所谓“多重穹窿”的神话观念,地方则联系着大地的形状或宇宙的基础。“天圆”不能与“地方”相分割,“天中”必须跟“地中”相对应,其连接线是天地轴或宇宙轴。昆仑山便既是“中心天柱”,亦是宇宙轴或“天梯”,其上端便是“北极”。而昆仑山正是“地中”。昆仑山是圆形的,可象征“寰天”,但它的“基础”则是方形的,代表“地”。所以古人祀地以祭昆仑。这种“天圆地方”的模式才是盖天论的完整内容,不能将其割离。[10]

依据萧兵先生上面的解释,昆仑山作为天的轴心和地的中心,实际上它就是人们祭拜的“神山”。如同古代的中国人视昆仑山为连接天地的“神山”一样,在希腊、日本、朝鲜、伊朗、印度、德国等许多国家民众的信仰与观念中,把山视为地球的中心轴,视为与上天的连接点的看法也并不鲜见。在希腊,人们把寺庙修建在雅典的最高点——卫城上,并视奥林匹斯山为诸神之家。在日本,海拔最高的富士山是很多日本人精神寄托之所,同样具有宗教的意义。高山尤其是具有神性的高山,作为人们想象中天地结合处,人的精神在这里可以感到最接近天、最接近宇宙。

把高山作为联结天地宇宙的中轴,在信仰萨满教的民族及其萨满教的宇宙观中是一种普遍的现象。萨满教宇宙观认为整个宇宙分为天上、人间和地下三个世界。天上住着天帝和神灵,地狱居住的则是魔*。三个世界由一根“中心轴”或“中心柱”联系在一起。中心轴或中心柱位于世界之中心,又被称为“世界柱”、“宇宙柱”、“天柱”、“地钉”、“地脐”、“中心开口”、“中心孔”、“中心洞”等。传说中的神灵、萨满、英雄以及萨满巫师都是通过这个“中心柱”或上天,或下凡,或入地。在萨满教的宇宙观中,联系天地的宇宙中心的最重要的意象是“山”和“树”,即“宇宙山”、“世界山”和“宇宙树”、“世界树”。[11]柯尔克孜先民充满幻想的原始思维,把宇宙分为“三界”。而“三界”,则是垂直向的宇宙三分制模式,即“颠额尔(神灵)居住的天界”、“妖魔隐藏糜集的地界”和“人类居住的中界”。“天分三层”、“地分三层”,整个宇宙共有“七层”。宇宙的整体架构,犹如一座用木栅搭起的毡房一样,沉甸甸的天幕,原来是压在地上的,后来是巍峨的高山把天撑起。故高山在柯尔克孜神话中有“天柱”之称。[12]生活在松花江流域的赫哲族也认为:“宇宙为上、中、下三界:上界为天堂,诸神所居;中界即人间,为人类繁殖之地;下界为地狱,为恶魔住所。魔*为世间罪人的执罚者,然造物恐其恃威而为虐行,所以遣其他诸神保护人民,使魔*实施其主神的命令。他们又分天为七层,造物主位于最高之天,其他诸神,皆居以下诸天。”[13]

我国南方的一些少数民族也有诸多具有不同神格的神山,并把之视为神灵居住的地界,人们不仅不能随便踏入神山,而且对神山上的花草树木也禁止毁坏。例如,在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从江县丙妹镇岜沙苗族社会那里,把村寨居住区半坡至山顶以上的森林和社区内各个高山顶上的所有树木一律视为“神林”。村民们认为,“神林”上的古树距天最近,是天地之间“神性”相互沟通的重要中介,如雷神从天上下来,先经过“神林”并赋予古树以“神性”,然后才最后来到人间。神山上的古树便是“天神”的“使者”,这些“使者”与人间相通,护佑着人类。所以,当地苗族村民的传统习俗中规定,对“神林”中的各种树木一律禁止乱砍滥伐,各个家族中的人自觉义务巡视守护。对私自到神林内乱砍滥伐者,一经抓获,则罚其用牛祭山,并当众向“山神”道歉,祭山时砍牛的牛肉也逐一分到各家各户,以儆效尤。[14]

(二)水平空间向度

世界上的各民族在对环境的认知过程中,还有一种惯常的做法是,以自己生存的某一核心区域为中心,逐层逐级地扩展开去,通过中心与次中心、次边缘与边缘之类的层级关系,来构建各种已知的或未知的环境及其他群体所共同组成的世界。构成这种水平空间环境或世界结构的中心,因民族而异,可以是某一片长期从事采集-狩猎活动的区域,也可以是国家形式的王都,还可以是一个山谷、一条河流、一块基石、一根木桩、一座寺庙、一幢建筑物,而且中心往往被赋予神圣性和权威性。

对世界地理空间认识上的水平向度在古代中国人所构建的“五服”图式中有着明显的反映。在中国先秦时期的重要典籍《尚书》的最后一篇《禹贡》中,作者“随山浚川,任土作贡”,以京畿为中心,制定出逐级控制和管理的“五服”结构。这种五服图式,具体是以王都为中心,向四方呈直线距离延伸,五百里之内是“甸服”,再向外延五百里之内是“侯服”,再次是“绥服”,再向外是“要服”,最后一个地带是“荒服”。处于各个不同地带的人们,具有各自不同的社会生活习俗,他们的地位也有高下之别。在西方对世界地理空间的认识中,古希腊的古代地图中到处彰显着自我中心主义的观念。公元前5世纪古希腊人所绘的一些世界地图中,世界被描绘成是一个被海水包围的世界。地图中的世界,有的被地中海和黑海分成几个地区;有的被欧洲、非洲或亚洲分成几个地区;有的被南面的尼罗河和北面的多瑙河分成几个地区。但不论如何,希腊总是处于文明世界的中心。[15]

世界上的民族或群体对环境水平空间认识的范围,既有全球性的,也有小范围的。加利福尼亚北部地区的尤罗克族印第安人把他们的世界组织在一个直径约英里的地区内。克拉马恩河从正中把该地区一分为二,周围是海洋。地球的“中心”位于克拉马恩河岸的某地,在这里创造了天空,还得留着连接地球和天空的梯子。[16]生活在非洲热带雨林中的俾格米人,长年四季面对的是遮天蔽日的森林,他们朝任何一个方向的视距都很难超过码(每码相当于0.米),在他们的生活中不仅垂直度空间是看不见的,而且水平空间的范围也是十分有限的。

在环境的水平空间认识向度上,以自我为中心向东南西北四个基本方向来观察世界也是一种认知方式。在这方面,中国古代“华夷”五方格局理论中所建构的以“华夏”为中心,东南西北分别是夷、蛮、戎、狄的民族地理思想最为典型。又在中国西南古代纳西族对地域空间的认知中,也把本族居住的地方视为天上地下的世界中心,在此中心的四周居着的民族是,东方为汉人,南方为民家(白族),西方为藏人,北方为郭洛(郭洛指青海之“郭洛番人”)。[17]生活在滇西北的怒族,在长期的观察和改造自然环境的过程中,对水平空间有了朴素的认识。他们认为,早晨太阳从山巅升起,傍晚又在与之相对的山巅落下,于是就有了以太阳出没作为东、西方位的标识。怒族世居高山峡谷,怒江自北向南而下,人们根据山河走向便形成了“上边(北)”、“下边(南)”、“江东”、“江西”的方位概念。怒族给死者送*指路时唱到:“记住,你从家里起程……就走到子里甲地方;从子里甲顺江而下,就走到甲门修紫地方……从甲门修紫往下走,就到了亚谷地方……”这段指路经中的“下”字实际就是指示南方。[18]

三、地方性、区域性环境的认知

我们上面所介绍的各种不同的民族共同体对空间认知的两种基本取向,其实带有不少想象的成分,并且两种空间取向并不是绝对对立的,在同一个民族社会或者一个民族的不同发展阶段上,水平空间的认识与垂直空间的认识往往是相互交织在一起的,而且这种多向度的环境取向,对民族生存和发展最为基础和核心的部分是关于居住地周围小环境的认知,即地方性、区域性的环境认知。这种认知主要导源于“在一个实质环境中关怀领域,人与人之间相互关件的网络”的建立;导源于情感联系的物质环境,以及意识可觉察到的环境的认同和空间界线;导源于长久以来“经由听觉、嗅觉、味觉”等所强化的亲切的关联性;导源于“连续发展、庄重而快乐的庆祝活动”的传统复现,或“与其他聚落居民之间的竞争”;导源于“周围环境的整体经验”。[19]

各民族对环境认识的取向,对环境认识的深度、广度和精度,主要源自于他们生产活动的实践需要和生存需要,而且不同谋取食物的生存方式对环境的认识有着不同的要求。但是,如果从总体上来看,对于前工业社会或非工业社会的民族共同体而言,他们对自身所处生态环境大都具有较为完整的认识,而且在地理气候、植物资源、动物资源等方面表现尤为突出。

地理地貌及气候条件是决定一个地区或者一个民族生存资源最主要的环境因素,也是任何一个民族或群体面临的最主要的环境。对于山林地带的采集-狩猎民而言,由于他们生存的资源几乎全部由自然环境所提供,为了生存,他们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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