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宸航信6万份假航空意外险流入吉林省被查扣
[导读]
乘坐飞机,您想过上的保险可能是假的吗?预存消费卡,您想过商家停业后怎么处理吗?垄断行业滥收费,又将如何处理呢?日常生活中,一些消费陷阱总是让人防不胜防。昨日,吉林省工商局正式发布“2011年工商系统打假维权经典案例”,其中就有这些问题的答案,让消费者可以有一双“火眼金睛”。
■案例1
60000余份假航空意外险被查
2011年初,在机场候机的王先生拿起了手中的航意保险单。这是一张由英宸航信(北京)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的《交通工具意外伤害综合服务告知单》,不过,没有保险公司盖章。王先生随即向吉林省工商局经济稽查总队举报此事。经该队确认,上述告知单属非保险单证。
后经中国保监会北京监管局认定,提供《交通工具意外伤害综合服务告知单》的英宸航信(北京)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并未取得《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不具备保险兼业代理资格。
执法人员在该公司发现许多已打好包,正待发往全国各地的《交通工具意外伤害综合服务告知单》,经证实已有60000余份《交通工具意外伤害综合服务告知单》流入我省。
评析当事人为追求高额收益把《交通工具意外伤害综合服务告知单》与机票一起销售,其目的是误导消费者错误地认为购买的是航空意外伤害保险。同时,保费相对低廉,很少有乘客会去留意保险单。违法者正是利用消费者的这种心理,实施欺诈。
■案例2
喜来登突然停业两个月退款80万
2011年3月,吉林省工商局12315申诉举报平台频繁接到消费者申诉,称他们在长春市喜来登洗浴广场办理了预付款消费卡,现在喜来登突然停业,无法消费又无处退款,有的消费者卡里有好几千块钱。
省工商局消审局立即派出办案人员到现场查看情况。迫于压力,该负责人表示同意为消费者退还卡里的钱。3月30日,在执法人员的当面监督下,喜来登公司开始为消费者办理退款,两个月内共为400名消费者退款80万元。
评析预付卡形式的消费,如各种健身卡、美容卡、洗浴卡、刷车卡等,这类投诉骤增,其中不乏商家圈钱逃跑案件。
■案例3
银行无证代理获保险“手续费”
2011年7月,镇赉县工商执法人员在检查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白城市镇赉支公司时,发现该单位向某银行镇赉支行支付保险代理手续费,而该银行未取得《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不具备保险代理的合法资格,涉嫌不正当竞争。
后经调查,镇赉县工商局经济稽查大队认定该保险公司白城市镇赉支公司,向不具备保险代理资格的银行支付保险代理费的行为,违反了国家工商总局《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第二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采用商业贿赂手段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的规定,属于一般商业贿赂行为,罚款人民币20000元。
评析从本案的事实来看,银行没有取得《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即没有取得代理保险业务的法定资格,也没有参入到人寿保险实际业务中,只是利用了自身优势为保险公司推销保险,收取保险代理费是不合法的。而保险公司支付“保险代理费”的行为,构成商业贿赂。
■案例4
农电公司滥收费被罚80000元
2011年7月12日,群众反映,吉林省农电有限公司四平城郊分公司对综合台区10kv动力用户收取线、变损电费,涉嫌滥收费。
四平市工商局稽查支队对此案展开了调查。经查,上述情况确实存在。根据《关于禁止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的规定,工商机关对当事人作出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80000元的行*处罚。
评析吉林省农电有限公司四平城郊分公司违背了《供电营业规则》确定的按产权归属确定承担线、变损的原则,违反了国家工商行*管理总局《关于禁止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的若干规定》第四条之规定,构成了利用公用企业的独占地位滥收费用的违法行为。
吴丽娟
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