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林草局刘学庆副局长一行赴昌都
开展林长制、国有林场及天保工程
调研指导工作
5月14日-19日,自治区林草局副局长刘学庆督导组一行在我市卡若、八宿、察雅、芒康、边坝等县(区)开展林长制、国有林场及天保工程调研指导工作。市林草局党组书记李加旭、二级调研员嘎志陪同调研。
督导组一行先后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实地督导调研的方式,全面详实的了解了昌都市林长制工作推进情况,欠发达国有林场工作人员、工资水平、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群众受益、巩固提升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年天保工程实施情况及省级复查发现整改落实情况和当前存在问题困难及下一步工作思路。深入分析现阶段昌都市林长制工作、天保工程存在的问题和国有林场发展面临的瓶颈,并提出具有针对性、可行性的指导意见。
自治区督导组一行充分肯定了昌都市林长制推进工作和近年来在昌都市委市政府领导支持下市国有林场取得的成绩。同时提出具体要求。林长制工作推进方面:一要加快林长制推进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严把时间节点,全面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林长体系。二要用好考核激励办法。对照目标任务,制定完善任务清单、责任清单,补齐工作短板、加强协同配合,强化督导考核,落实各级林长巡林任务,切实推进林长制工作走深走实。三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在林长制工作推行中,积极探索工作亮点,树立典型榜样,推广典型经验。四要做好服务工作。切实发挥好各级林长办公室的服务职能,及时将各类林长制文件呈报林长,并提醒各级林长履行职责。
国有林场工作方面:一要发挥产业优势。严格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要求,将50%的资金用于乡村振兴产业上。要拓宽思路,创新企业经营管理模式,科学发展林下经济,带动群众增收。二要做好项目管理。严把项目前置关和质量关,建立完善各类资金管理机制,不断加强项目资金监管,确保项目建设有序推进,资金支出合法合规。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方面:一要做好资金使用。做好现有资金的整合,依法依规合理使用资金。二要做好整改后续工作。针对天保工程省级复查发现问题提出具体措施,做好跟踪督办,持续推动问题整改。
撰稿:贺永珍
编辑:扎西泽措
监审:局办公室
核发:李加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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