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都水利新闻
刘文德副市长赴澜沧江卡若区段开展巡河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河道管护,切实维护澜沧江良好的生态环境,4月18日,市*府副市长、澜沧江(卡若区、察雅县段)市级河长刘文德赴澜沧江卡若区段开展巡河工作。市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林草局、卡若区人民*府及G线昌都至邦达机场公路新改建工程指挥部有关负责人陪同巡河。
刘文德副市长一行先后巡查了澜沧江经开区、埃西乡、卡若镇、城关镇段,重点查看和了解卡若区区级、乡级河长履职、河道保洁、河流水质、“清四乱”、公示牌更新管护以及昌都市经开区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G线昌都至邦达机场公路新改建工程昌都至加卡段水生态环境影响等相关情况。刘文德副市长强调:全面推行河长制,是*中央、国务院为加强河湖管理保护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解决我国复杂水问题、维护河湖健康生命的有效举措,是完善水治理体系、保障国家水安全的制度创新,对于持续改善辖区内水环境质量、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高人民群众环境满意度、切实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具有重大意义。相关县(区)和部门一定要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国家、自治区保持高度一致,切实按照市委、市*府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系列要求,扛起责任、努力工作、全力推进,务必将我市澜沧江(卡若区、察雅县段)河长制各项工作做好、做深、做细、做实。
刘文德副市长要求:一是要切实加强污染治理。重点抓好澜沧江(卡若区、察雅县段)沿线非法采砂、水质监测及城镇污水直排、垃圾处置等工作。垃圾填埋场项目要按照“户投放、村(居)收集、乡(镇)运输、县(区)处理”的原则,科学布局建设、合理配套设备,避免项目“遍地开花”。二是要切实加强生态保护。严格执行水资源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科学开展水环境质量监测,狠抓水资源利用使用监管。市直相关部门要常态化开展国土动态巡查工作,严格行*审批,强化对澜沧江(卡若区、察雅县段)两岸采矿、采砂及项目建设占用林地等的监督管理,严禁在土地开发过程中破坏河流生态环境,严厉打击河道管理区域内违法用地、征占用林地行为,从源头上保护生态环境。三是要切实加强安全防控。自然资源部门要强化沿线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特别是对沿线重点部位的地质情况变化,要第一时间掌握、第一时间分析研判处置,实现澜沧江(卡若区、察雅县段)左右岸、干支流、上下游的信息共享互通,齐心协力做好两岸、沿江安全防控各项工作。四是要切实加强责任追究。进一步健全河长制工作考核问责机制,完善追责、问责办法,做到贯彻执行有力、压力传导到位。对因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或因失职、渎职导致澜沧江(卡若区、察雅县段)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要启动追责问责机制,严肃追究相关单位、人员责任,用制度督促强化各县(区)、各部门思想认识、推动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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